MPAcc复试班

2023年北京交通大学MPAcc(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2022-10-18 众凯明标MPAcc培训 北京交通大学

2023年北京交通大学MPAcc(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经管类学科发端于学校创建之始,是学校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学科。

2011年,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17个首批试点学院之一。2017年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学院三个一级学科名列前茅。其中,工商管理学科排名前10%,位居A-行列。学院经济学、管理学荣登“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排行榜,展现出强大的学科综合实力。2019年,学院在Eduniversal全球最佳商学院排名中获评3 PALMS,位居中国最佳商学院第10名。

2021年,学院先后通过EQUIS、AACSB、AMBA & BGA三大国际认证,成为国内首个在一年之内通过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标志着学院办学质量已经达到国际公认的一流水平。

北京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全国第二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以下简称MPAcc)授权点之一,于2007年开始招生,迄今已招收15届MPAcc学生,已毕业学生近1500人。学生毕业后主要服务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各大央企国企、各大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头部民营企业,以及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等。目前很多学生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并担任要职,诸如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处长等。

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等六所高校成为全国首批通过MPAcc教育质量认证(AAPEQ)的A级成员单位,北京交通大学是其中唯一一所理工科院校。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通过MPAcc教育质量认证A级成员单位维持认证,项目品质持续得到教育界同行和雇主的认可。此外,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和2019年在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多篇论文荣获全国优秀学位论文,并蝉联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

MPAcc项目使命:诚信笃实,管理财富

MPAcc项目愿景:立足产业需求,融合创新跨界思维, 解决复杂多变的新经济新技术下的财会领域问题

MPAcc项目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会计行业领军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培养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具备高阶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同时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

围绕上述培养目标,北京交通大学MPAcc项目办学坚持以产出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实行双导师制,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合作,探索学术导师与业界导师联合培养新模式;开展移动课堂,走出校园,走进企业,零距离感受企业创新实践;对接新经济新技术,开设财务共享、智能财务、大数据商务智能分析等数智化课程。

MPAcc项目师资队伍:本项目拥有一支学科、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既有较强科研能力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人、全国高端会计人才1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2人、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1人在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已经形成了业财融合、财务共享、智能财务、并购重组、战略与风险管理、管理会计等方向产教融合型团队。

2023年北京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方向为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本方向是在新技术发展和行业变革的背景下,培养学生既深入掌握财务共享、大数据与财务决策、人工智能与会计发展等前沿专业知识并具有娴熟的实践应用能力。主要特色课程有:数字时代的财务共享与财务转型、业财一体化专题与实践、智能财务、会计大数据分析框架与工具、数据科学与公司估值、大数据商业智能分析等。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 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2年10月5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zwfw.cscs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 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及录取

(一) 初试

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 复试

复试科目:①03112 会计与财务② 03127 政治理论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学院后续通知)。

4. 报考125300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 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招生名额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拟招生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方向共40人,仅招收定向就业周末班。

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修业年限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学费和新生奖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

会计(专业学位)

(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

79000元/生·学年

2. 新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并资助更多优秀社会人才报考我校非全日制MPAcc项目,特设立非全日制MPAcc新生奖学金,旨在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初试全国管理类联考中成绩拔尖,并被我校顺利录取的2023级非全日制MPAcc新生。2023级非全日制MPAcc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后续通知。若有变动,均以具体通知为准。奖学金等级及其奖励金额见表二。

表二:2023年非全日制MPAcc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等级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 备注
新生 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联考成绩 第1名 5万元 奖励范围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顺利录取的新生; 若存在联考成绩并列情形,则以复试成绩居高者优先。
二等奖学金 联考成绩 第2-3名 3万元
三等奖学金 联考成绩 第4-8名 1万元

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为非脱产学习,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项计划

1. 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获得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顺利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其他

1. 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3.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

微信号: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505

联系电话:010-51684719

电子邮箱:mpacc@bjtu.edu.cn

经管学院网址:http://sem.bjtu.edu.cn/

会计硕士项目网址:http://sem.bjtu.edu.cn/mp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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